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彦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驻村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涛协助检察长开展各项工作,分管公益诉讼、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主抓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党组成员、次仁分管刑事检察工作,主抓刑事检察工作。
党组成员、王新颖分管案件管理、控告申诉工作,主抓检务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