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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75日在米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院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西藏“四件大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米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紧扣中心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奋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履行检察担当

        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促进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

        ——坚持劲头不松,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有效化解虫草采挖、司法办案、日常维稳等重大风险隐患。五年来,围绕各个时期重点工作开展普法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800余份,受益人数达5760人次;执勤30台次,投放检力400余人次,值班备勤落实敏感节点全天候值班带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履职尽责,配齐配强驻村工作力量,近5年三个村,干警达16人次;定点定人,开展结对帮扶,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实物慰问、扶贫捐款、制定脱贫计划、提供就业信息、司法救助等方式,实现驻村点32建档立卡户全部脱贫。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督促行政机关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80吨,保护污染土壤70余亩。

        ——坚持力度不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方针,共办理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17人,提起公诉217,有罪判决率为100。严格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不拔高、不凑数,准确适用法律,对1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深刻剖析恶势力犯罪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件。围绕深挖根治”“长效常治主攻方向,推进六清行动,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班某等12人敲诈勒索案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选2019全区十大检察监督案件

        ——坚持标准不降,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责任。选派干警80余人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爱心募捐活动,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6800严格执行高检院下发的疫情期间指导意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停不靠不拖,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提前介入涉疫案件2次;联合相关部门检查疫情防控情况2,及时发现问题并有关部门反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狠抓司法办案,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勇于在维护安全稳定中践行检察使命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法治社会新要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区域社会稳定,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办案政策,彰显法律“温度”。

        ——做优刑事检察,维护社会稳定。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五年来,共批准逮捕5283人、起诉68117人,不批准逮捕1222人、不起诉151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积极做到依法可用尽用,适用率达到85%,律师参与率为100 %,实现精准量刑采纳率95%以上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2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着力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4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16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扎实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变更强制措施5监督财产刑执行42件;看守所检察240次,社区矫正检察60次,提出口头建议27次、书面建议3件。建立财产刑档案4646

        ——做强民事检察,实现精准监督。健全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向法院调阅民事诉讼案件正副卷宗共3769册;派员旁听民事审判12次,审查民事判决书与执行案件31有效监督审判活动。加大对农民工、贫困群众等民事主体诉讼维权的支持起诉力度,办理农民工追索工资支持起诉案件1件。

        ——做实行政检察,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聚焦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针对某局怠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形,依职权进行立案审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整改到位,这既监督行政诉讼,又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生效行政裁判、审判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书面审查行政机关处罚案件149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线索1件;办理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督促执行行政处罚1万元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做好公益诉讼,保障民生利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排查公益诉讼线索51件,立案34件,发出检察建议3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涉林6当事人履行补植复绿义务,补种树木92.432850余棵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送达程序仪式化,充分彰显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守好保护耕地红线,通过立案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依法督促整改被占耕地26

        三、强化法律监督,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努力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价值

        坚持宪法定位,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规定,追求法律监督职能新作为,在全面精准监督中守初心,担使命。

        ——法治守护,创新未检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司法理念,依法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建成未检蓝天工作室,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一体化帮教体系,对4名未成年人开展关护帮教4;首次召开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开启未检+公益诉讼新模式。与团县委、工会、妇联积极推行代理家长制度,形成帮教合力。没完没了抓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1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794份,覆盖11所学校3188余名师生,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16年,荣获自治区团委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未检法治宣传片《安心校园 健康生活》荣获国家级奖项2项、自治区级奖项1项。

        ——倾听诉求,真情为民解忧。持之以恒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检察长带头接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五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累计11件,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强化分析研判,回复率和答复率均到达100%,及时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司法关怀,对外来务工人员讨薪难,支持起诉1;发挥检察职能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365余万元办理司法救助3发放救助金6.95万元,充分彰显检察温度

        ——持之以恒,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共向县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6报送信息740篇;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师生代表走进检察院50人次;公开程序性信息159条,重要案件信息20条、法律文书61份,公开比例达到100%。利用两微一端一网发布信息1906条、阅读量逾百万人次,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坚持在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形象

        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抓牢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检察自信、司法公信。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年来,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及上级院请示报告工作100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3次、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2次,交流发言130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52次,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

        ——始终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支部标准建设,严肃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各类专项活动开展72次集中学习,撰写98心得体会;认真落实好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三个规定参观廉政基地观看红色影片37等,着力筑牢思想根基;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5、组织生活会6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8次,以案为鉴、对照警醒,让干警知敬畏、守纪律、明底线。

        ——始终寻求改革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7名,组建新型办案团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坚持司法亲历性,入额院领导亲自办案,共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3件。完成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人、财、物统管,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数量从10个减少至3个。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共转编5个,转隶1。稳步推进职务职级套改、择优选升,2名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坚持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盯紧每一个办案环节,-件比1∶1.45;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突出办案质效为考核重点,引导检察官将服务大局的政治要求和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办案工作中。

        ——始终注重强基固本。夯实基层检察发展根基,完成办案专业技术用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室、检察工作网建设,建成图书阅览室、藏书室、党建文化长廊等,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保障。强化岗位育才和实践育才,提升综合素能为本,通过业务讲座、网络培训双百计划等方式,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共参加各类培训119人次,参加网上在线培训43人次,开展知信行·检察蓝业务论坛与写作能力提升活动19次,不断提升干警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五年,我院先后荣获区市县集体表彰9次,先进个人22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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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在服务大局上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担当精神不足,办法措施不多,推进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全面、平衡,工作亮点不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围绕“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融入保大局、坚守法治促公正、凝心聚力谋发展”新阶段西藏检察工作总体思路,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为抓手,服务保障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米林特点的检察发展之路。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业务为核心、队伍为根本、强基为导向、文化为助力,奋力开启新阶段米林检察事业发展新征程,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米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目标是,做到十个坚持,实现十项提升: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检察履职中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着提升。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水平显着提升。抓好党建促发展,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统领作用,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促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坚持服务大局,在服务米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能力显着提升。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紧紧围绕米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促进绿色发展,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本领显着提升。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一切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更主动的担当、更扎实的工作,引领新时代司法理念,以求极致的标准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五)坚持履职尽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智慧监督水平显着提升。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要求,以更实举措创新主责主业,不断优化“四大检察”结构比,确保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确保“案-件比”提质增效,提升认罪认罚及速裁程序的适用率,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六)坚持过硬队伍,检察公信力显着提升。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全面稳步推进各业务条线均衡发展,以人才培养促进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轮案、轮岗、公开听证,组建各领域案件办理专业化队伍。加大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队伍培养选拔力度,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七)坚持优化保障,检察业务智能化程度显着提升。优化智慧检务建设,全面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持续优化流程办案、辅助办案、数据应用和知识服务。加大信息化和科技装备整合及系统运用,加强对检察队伍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采用互联网高新技术手段提升办案水平和效率,运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夯实检察发展的物质基础。

        (八)坚持文化育检,检察人员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显着提升。坚持文化引领检察方向,“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文化品牌创建活动与各项检察工作的统筹,激发检察工作热情,努力在体制机制建设、人员素质提升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等方面培育新亮点、实现新作为,以检察文化建设推动主责主业创新发展,努力答好新时代米林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九)坚持改革创新,司法质效显着提升。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探索贴合米林需求、符合米林发展实际的检察履职路径,探索谋划推进“边境特色检察工作”。深化落实司法改革任务,通过优化人员配备、明确检察人员责任清单、发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作用,推动米林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有新作为。

        (十)坚持制度建设,检务科学管理水平显着提升。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晋升制度,健全与工作绩效挂钩的书记员考核机制,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妥善解决“空心化”问题。

        各位代表,实干开新局,奋斗谱新篇。米林检察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担当、拼搏实干、扎实工作,为服务保障“山水米林 花谷药州”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附件一

        2016年至2020年案件受理情况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2019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案-件比】通俗的讲就是发生在我们老百姓身边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它所经过的诉讼环节,案件和诉讼环节相比,形成一组关系叫“案-件比”。“案”就是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案子,“件”就是检察环节的数量。那么“件”数越高,说明经过的检察环节越多,这就是“案-件比”的关系,最优的“案-件比”是1:1——老百姓一个“案子”,进入程序后一次性办结。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简繁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并配置安检区、等候区、接待区、受理区及综合配套区五大功能区,建成集业务咨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律师接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促使检务公开和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5.【三个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公益诉讼】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7.恢复性司法在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多发性环境犯罪中引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补植复绿”、“土地复垦”、“投放鱼苗”、“缴纳生态修复基金”等生态检察模式,最大限度修复环境,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和补偿,并有条件对损害环境行为进行从宽处理。

        8.【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又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相关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查、裁定、实施强制执行,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检察机关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主要包括对行政非诉审查活动的监督、对法院执行行为的监督和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

        9.【公开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10.【代理家长制度】即合适成年人制度,指人民检察院讯问、询问涉案未成年人,在其法定代理人、其他成年亲属不能到场或者不宜在场时,依法可以通知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人代表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并履行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16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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