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3日在米林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一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强基础惠民生,谋发展促和谐。2017年度我日博365官网网址多少_365tiyu_约彩365app下载
院驻丹娘乡康布热村驻村工作队围绕“建强基层组织、寻找致富门路、进行感党恩教育、办实事解难事”主要任务,发挥检察优势,做好各项驻村工作。拓宽村民致富门路,发展壮大康布热村唯一集体经济项目--藏香猪养殖场。投入物资30万余元为村民办实事解难事18件,争取并投入16万余元解决低保户就学难、就医难问题,维修低保户危房。驻康布热村工作队荣获“林芝市先进驻村工作队”、“林芝市‘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根据县委部署安排,驻鲁霞村工作队于2018年1月入驻,目前正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强化党建引领,助力脱贫攻坚。我院以党支部名义向驻村点康布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捐赠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价值9万余元;组织爱心捐款,助力两户贫困学子顺利入学;做好“四对一”帮扶工作,积极为帮扶对象捐款捐物,协调资金近3万元为帮扶对象修缮房屋,实实在在地帮助和温暖了贫困户。
——文明规范执法,排除矛盾纠纷。把案件风险评估制度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各办案环节均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在具体业务工作中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全年无涉检信访事件发生。
二、司法办案与检察监督并重,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绩
——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一年来,我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维护米林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5件29人,较去年相比案件数量下降40%,涉案人数上升7%,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明显增加;上访型敲诈勒索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贩卖毒品案等新类型犯罪案件明显增加。
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件38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8件33人,追诉漏犯1件1人,已判决案件17件25人,有罪判决率及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有力震慑了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全年受理案件举报线索3件3人,经初查2件2人无犯罪事实,做出不立案决定,立案1件1人,提起公诉2件2人(含去年立案1件1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制定《关于乡(镇)一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县所辖8个乡镇设置举报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治林重在治本,为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意识,我院积极巩固前两年专项整治和补植复绿成果,加大对涉林案件法律宣传力度,涉林刑事案件进一步减少,全年仅发生1件,较去年相比减少50%。
——围绕检察主业,强化和完善监督体系。一年来,我院以加强检察监督为主业,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立案监督方面: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件1人,对我县辖区乡镇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进行摸底调研,对县林业局、食药局2017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侦查监督方面:联合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召开案件分析交流会,提前介入案件6件,对侦查机关下发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侦查机关纠正违法行为;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依法进行审查,全年共审查判决、裁定17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5份民事裁定书、1份民事判决书进行监督,对县食药局申请的法律援助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跟踪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累计对监管场所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查32余次,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漏洞2件,口头纠正2件,提纠率100%,解纠率100%,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4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4人,向县司法局下发检察建议1份。
——多措并举助推公益诉讼工作。今年6月,全国人大通过
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新职能。我院及时梳理、汇总新修改法律精神,向县委、县人大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加强与县环保局、食药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签订工作联系制度,逐步形成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调查配合工作机制。开展走访调查,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食药品安全问题,依法启动诉前程序,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2件,均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回复,监督效果显着。
——打造“人文检察、未检之家”品牌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检察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确定并创建“人文检察,未检之家”品牌。打造“蓝天工作室”和品牌标识,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测评帮教工作。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与县法院、司法局、教体局、公安局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与县司法局、教体局、妇联、团县委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形成帮教合力;与团县委、工会、妇联积极推行“代理家长制度”,向2名团委工作人员颁发聘书;主动向林芝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基金33000元,为未成年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制进校园巡回宣讲教育活动3次,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学习用具260余份,制作以“远离毒品”、“防止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宣传片。2017年我院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成效明显,荣获“县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发挥案件管理功能,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年来,我院受理的所有案件均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办理、审批、用印、结案、归档,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用电子印章系统;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件,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理案件4件;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3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2份,发布10条重要案件信息;加强案件管理内控机制,案件管理系统在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作用显着。启用电子卷宗系统,将传统纸质版卷宗转化为电子文本并上传至办案系统,办案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大幅度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子系统在我院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对刑事执行活动实时、统一、全程、动态监督。
——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成效显着。截止十九大召开之前,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安排85%干警从事业务工作,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结合我院实际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机构整合为“一室五部”模式,人员及职责权限划分更加清晰明确;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取消原有三级审批制,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完成人员统管工作,编制已由自治区编办、自治区检察院统一管理;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我院内设机构整合及落实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相关实施办法得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认可,并在全区基层检察院进行推广。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就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
一年来,我们始终将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统筹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党支部多次组织干警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组织干警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永远在路上》、《辉煌中国》等专题纪录片36次,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3次。通过开展“戴党徽 亮身份 做表率”、“党员政治生日”、整治“慵懒散拖”等专项活动,增强干警责任感使命感。
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质能力,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效果明显。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2人次,选派2名业务骨干到广东省检察机关岗位锻炼,发挥新老干警“传帮带”作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边学边做,努力培养出一批检察业务精通的专业人才。
四、检察受援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我院对口受援工作坚持“借外力、重内力、增活力、聚合力”的受援思路,探索有效途径、深化受援措施。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骨干亲自带队,三次莅临我院开展援助指导工作,我院检察长到珠海考察学习,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达成受援工作意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三年内分批次通过实训方式对我院所有检察人员轮训一遍,今年已选派两名业务骨干参与实训。创新援助受援工作思路,由以往单一的项目资金援助方式转化为人员交流、业务培训、业务指导、项目资金援助并重的方式。
五、基础建设和检察保障明显提升
我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于今年6月全面投入使用,专网网线采用千兆光纤,按照保密要求建设机房,安装玻璃隔断,采取指纹密码门禁系统,办公办案电脑加装保密系统,检察专网保密性明显提升;日常办公文件借助专网邮箱传输,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楼内外共加装40个高清红外摄像头,实时录像在值班室同步播放,确保办公办案场所安全;户外LED全彩屏宣传内容丰富多样,内容不间断更新,起到良好宣传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得益于米林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援藏工作队、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米林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编制减工作量未减,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二是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匮乏,信息化技术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犯罪嫌疑人均羁押于市看守所,办案成本和工作量、办案安全风险大幅增加。四是干警周转房、备勤房不足,必备工作场所还需进行建设。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米林县落实昌都“三岩”片区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之年。新时代站在新的起点上,米林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维护米林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突出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加强业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米林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是突出检察办案司法属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规范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精细化、规范化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二是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继续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监督工作,认真做好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依法大力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向法律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的领域和环节延伸监督触角,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监督立体网络,确保监督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发挥“人文检察、未检之家”品牌工作效应。打造全区一流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品牌工作,根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
四是着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向检察官联合会发出的贺电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我们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注重人民群众关心的食药品安全问题;将继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发现案件线索能力,完善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之间线索双向移送和横向协作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健全常态联系机制,重点做好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政策法律理解适用等方面工作,切实肩负起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责任。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机制改革。积极总结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更加成熟、完善、规范的司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和检察院的业务衔接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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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加强检察人员法治理念教育,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铸就过硬政治品格,把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平安米林、法治米林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附 件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补植复绿】司法机关积极探索符合生态环境实际的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求破坏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对破坏的林地重新播种、植树,让受损的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
2.【公益诉讼】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3.【入额检察官】目前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推进员额制,将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助理是检察官的助手,也是未来检察官的“蓄水池”。
4.【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5.【一院一品】根据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等要求,张培中检察长在全区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积极开展基层检察院品牌创建活动,促进全区基层院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