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认定案件的事实、证据、罪名、社会调查报告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理由等情况。听证人员围绕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帮教考察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经评议,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布某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会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承办检察官鉴于在办案中发现监护人失职问题,对缺位家长及时发出了督促监护令,细化监护职责,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布某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朗县人民检察院同当地派出所、监护人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明确考察期限、考察内容等情况,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贡献了检察力量和智慧。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下一步,朗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强化针对性,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念,以能动履职助力祖国“花朵”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