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着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5月25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在达孜区公安局组织开展了“702专案”涉案文物返还仪式。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党组书记尼玛旦增、自治区博物馆党委书记、副馆长拉巴次仁、拉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马旦增、拉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拉珠、拉萨市文物局局长劲永春、达孜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索朗群培、达孜区常委、副区长许俊超及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达珍出席仪式,该院办理“702专案”部分案件的检察官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仪式由市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晓红主持,自治区文物局党组书记尼玛旦增、市检院检察长明马旦增、达孜区公安局副局长格平先后发言。明马旦增检察长强调,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文物保护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对一线办案人员在“702专案”中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
仪式上,市检院、自治区博物馆及达孜区公安局签订了文物返还协议。返还现场,自治区博物馆还为市检院与达孜区公安局赠送了锦旗,向所有办案民警和检察官表达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