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旺堆应邀列席波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了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为了更深入地把握案件情况,在列席审委会前,检察长认真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意见,重点对于检法两院办案人针对案件可能存在的分歧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列席审委会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做了预判和认真准备。会上,在听取承办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情况后,检察长就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案发后的行为表现、证据适用、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并就案件的认定和处理如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行了详尽阐述。随后,波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了表决。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两院”组织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方式之一,是检法两家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有利于检、法两家在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共识,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