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创新“四项举措”,强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实效。
精心部署,树立良好文风会风。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广泛征求梳理意见建议,并在全区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力求层层传导,整体推进。
限时整改,全面提高工作效能。针对反馈意见,联系工作实际,深刻查摆问题61条,召开专项整治活动深化推进会及专题会议3次,紧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逐项对照检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确保活动见成效、不落空。
挺纪在前,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挺纪在前,严格落实“严管厚爱”要求,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通报制度,采取重点抽查和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分)院进行监督检查,以案明纪,既查个人问题,又查监督管理问题,既查部门问题,又查领导干部问题,彻底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全区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务实重行、担当作为。
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暴露的普遍性问题和查找出的制度性漏洞、薄弱环节,认知研究源头整治措施,进一步清理修订及完善会议、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专项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不断筑牢检察干警思想防线,不断提升新时代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