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区检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爆发和流行,最大程度减少疫情造成的伤害,保障全市检察干警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冠状的肺炎的防止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全市检察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的十项任务,按照吴英杰书记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原则,逐条细化防控举措,不放过任何环节,强化责任落实,严堵严防严控疫情。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防炒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三、工作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防控为主;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群防群治,分级负责。
四、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市院防控疫情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院办公室。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管理范围,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五、明确职责
1.市院办公室:制定《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承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减少办公、办会,全力做好防疫防控工作。
2.市院政治处:严格落实全院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制度,对春节期间干警及家属外出、返家情况、与敏感人员接触情况进行日登记日报告,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疑似病例情况及时隔离就医,及时报市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通过“两微一端”、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加强驻村工作队在防疫工作的管理。
3.市院公诉处、侦查监督处:进一步做好高检院、区检院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防疫期间严厉打击“暴力伤医”行为,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治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
4.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支持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监管秩序、高度重视新入看守所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重大疫情及时报告。
5.市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一是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扩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二是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6.市院检察技术处: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需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所需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督工作等经费落实。积极做好购买疫情防控医护设备的保障工作,确保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品等正常使用。集中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做好隔离工作,第一时间安排住宿和专门监管人。
7.市院法警支队:防疫期间要联合院政治处严格落实好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盘查和登记。
六、工作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要讲政治、顾大局,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开展防疫防控工作上全市检察干警必须做到:
(一)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听从指挥、服从大局。
(二)进一步做好单位各项内保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定时向区检院、市国安办、市防疫防控办公室报告值班带班和疫情动态情况,坚守岗位,分工协作,不得擅离职守、各负其责。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生疫情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严禁私自外出,对瞒报、漏报、隐瞒病情的人员,将严肃追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