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今年,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至10日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林芝市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共成长”主题党日活动。
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支部党员、干警说了哪些?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经过40年的风雨历程,宪法已经成为我们不断前行的信仰力量。作为宪法的同龄人,宪法一直伴我成长。从入学、工作到结婚直至年老,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宪法都默默地保护和陪伴我们。对于检察人来说,宪法是全体检察人的精神支柱,也是我们勇毅前行的指路明灯。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要将学习宪法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自觉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立足检察职能,融入改革创新,全力服务大局,“想在前、做在前”,进而“有所引领、有所突破”。
——王莹
我国宪法共历经了五次修改,第一次修改正巧是我出生的那年。懵懂少年时,我知道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懂得了道德之下是法律,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成年后,带着对法律的尊崇与敬畏,我考上林芝基层检察院,踏进了检察机关的大门,成为一名“法律小白”。现如今,我成长为一名从事法律政策研究的检察干警,学习宪法不能仅只掌握宪法中的条款规定,更要深入理解宪法中蕴含的国家智慧与逻辑基础,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才能一隅三反、融汇贯通,令其用之得当、使之其所。
——何雪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作为检察干警,普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记得2018年我在墨脱县德兴乡巴登则村驻村,那年正值宪法第五次修正案讨论通过。在向不懂汉语的村民们宣讲宪法的时候,我犯了难……急中生智之下,我用图形讲解宪法与刑法、民法等其他法律的关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记得当时一名村民怯生生地说:“队长,这里面宪法是妈妈,刑法和其他的法律都是他的孩子吧”,很形象的比喻,我连忙回答“是的,宪法是妈妈,她有很多孩子,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等”,一堂有趣的宪法宣讲课在“你问我答”中进行着。这些年过去了,但这段普法经历让我明白,普法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所在,而把“法”普到群众心坎里是对我们工作能力的考验。
——凌燕
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在扞卫宪法的路上,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劲头和走在前做表率的实际行动,持之以恒做实做优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在日常办案、办事、生活、工作中用宪法指导实践,落实“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让宪法真正走近人民群众,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
——赵国栋
宪法承载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承载了14亿多人民共圆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重温新宪法,让我看到了一个制度逐渐健全的中国,一个凝聚着中国梦的新时代。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丰富实践充分证明了我国宪法的坚实基础、实践成果和显着优势。作为新时代检察人,我们应当时刻牢记自己作为检察干警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响应“国家宪法日”的号召,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尊崇宪法,把全面贯彻落实宪法融入自身工作实际,争做宪法精神的践行者。
——杨琴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遵纪守法是我作为公民的义务,尊崇法律、维护法律是我作为检察干警的天职,今年,我成为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我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在今后的成长道路上,我将继续在思想上、行为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旗所指就是我心之所向、行之所及。
——旦增罗布
法律是国家和谐的基础,是公民自我保护的武器、自我束缚的警钟。有了法律社会才会进步,只有学习法律日博365官网网址多少_365tiyu_约彩365app下载、了解法律,才能成为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公民。翻开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有着沉甸甸的分量,宪法是我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作为检察干警,我们要通过学习宪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纪律性,理解以宪法为基础制定的各项法律,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发挥宪法对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不断将宪法精神和法律规定落实到工作细微之处。
——索朗措姆
宪法是厚重的,承载着国家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宪法是温暖的,保障着公民的权利、尊严和幸福。
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成长,
我们与宪法同行。
审核:马宏宇
来源:林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
编辑:李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