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0日在堆龙德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索朗旺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监督和支持下,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扞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服务保障堆龙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61件。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394件,同比上升181.4%;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9件,同比上升71.8%;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6件,同比上升57.7%,其中集中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被法治日报刊登;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99件、社区矫正及监外执行案件73件;在全市基层院中排名靠前,明显优于去年同期。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政治建设引领检察事业新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党委、上级院和区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以及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活动 ,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的具体行使中。认真落实院党组每年向区委报告工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全年主动向区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5项,党组议事、集体决策共30项。召开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
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责任,配强党务干部,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发展积极分子10名,接收预备党员2名,正式党员1名,支部开展学习40余次。县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各项组织活动10余次,检察长讲党课4次。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与对口援藏单位建立“云共建”交流平台,共同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同时以民事、行政、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疑难案件为主题的党建促业务在线交流会、现场交流会等共计10余次。
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治检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三新”大学习大讨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高原检察铁军。一刻也不放松地传导压实从严治党管检“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层级开展谈心谈话60余人次,学习纪委下发相关文件20余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中央“三个规定”精神,按时上报“月报告”“季报告”,如实在重大事项录入系统中填写过问案件记录,防止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主动接受区委巡察组巡察,并按照反馈意见整改突出问题10个。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人大法定决议,落实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制度,今年向人大报告工作2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人民的检视、批评和指导,让司法更公开、更透明,对九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集中开展“公开送达、公开宣告暨训诫会”,进行公开听证,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签署《律师坐班服务协议》,加强检律协作。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358条、法律文书218件,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融入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堆龙长治久安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牢把握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牢固树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积极参与社会面稳控工作,参加驻村、驻加油站200余人次,参与楚布“次曲”和达扎寺“入行论”佛事活动执勤100余人次,出动车辆800余车次。加强单位内安保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达750余人次,切实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实地调研辖区内驰名商标企业,努力为堆龙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法治担当投入检察“战疫”,积极响应防疫政策,严格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各项防疫部署,认真做好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工作,实时更新防疫二维码,进行常态化消毒,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地落实。
刀刃向内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重拳整治,清除害群之马,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结合各类专题教育,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反分裂斗争形势政策教育、英模教育活动15次。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门纳谏”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云共建”直播方式,与对口共建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参观抗日战争纪念馆、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陈列馆等两地特色红色基地7次。利用各平台发布信息50余条、集中学习40余次、交流发言3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400余篇。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通过“6+1+6”大起底排查,共排查出六大顽瘴痼疾方面违反压案不查3件3人、违反“三个规定”方面7人10件,N类问题3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干警,作出了提醒谈话的处理决定,建立了相应的台账,达到了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把“为民办实事”始终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为群众解决实事5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司法便民建设,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按照统一标准持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机制,落实办案审查责任,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要做到“应救尽救”,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共发放救助金85000元。充分利用党建“云共建”平台,为驻村点朗巴村捐赠书籍500余册,赠送驻村点朗巴村村委会3台台式电脑。
三、坚守法治促公正,做实做好做强做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落实审前主导、全程监督责任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主动提升新时代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56人、不起诉43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60%、79%,大幅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72件,与去年同比,上升129%。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1人,提前介入5件。强化监检合作和制约,提前介入并依法起诉2起由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作出有罪判决。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执行机关提请暂予监外执行1件1人。运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谈心谈话20人次,回访社区矫正人员95人次。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10次,切实维护刑罚执行权威。积极开展交付执行检察监督,下发检察建议书1份,切实提升了监督效果。
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重要指示,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不断破除“重刑轻民”的思维定式和“结构失衡”问题,推进民事检察成为新阶段堆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新支点。依职权监督民事案件32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6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3件,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1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民事检察建议案件1件。通过裁判文书网、调阅卷宗等方式主动审查生效裁判、调解书和卷宗97件,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
推进“严格依法行政”,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法治的精髓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事,把加强行政检察作为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依职权主动发现行政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打造生态公益诉讼检察“新名片”,在区政府办公楼大厅LED屏循环播放藏汉双语公益诉讼宣传片。签订“检察长 +河长”协作机制,体现“检察蓝”在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中的坚守。依法积极稳妥拓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6件,立案1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积极探索发现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线索24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线索调查、摸排,强化高原生态保护。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检查堆龙德庆区和柳梧新区餐饮店、商店等个体工商户98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12家,处罚2家。检查诊所、药店30余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处罚2家,督促行政机关扣押过期食品、药品20.28kg,行政处罚合计10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垃圾7200吨左右。
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做精未成年人检察。以“零容忍”态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3人,依法提起公诉1件1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5人,本着“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堆龙德庆区教育体育局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3名员额检察官担任辖区各小学法治副校长,成立“明?珠”法宣组,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依托“云共建”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教育学生数1500余人次,发放学习用品价值7000余元。同时,做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与司法局联合制作“迷途”微视频警示教育片。对本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以民心为检心,持续做细控告申诉检察。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硬性规定,让群众申诉有门路、可期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复”。受理群众来访20件,检察长带头接访办理信访案件18件。主动担当化解涉法涉诉难点、堵点案件,落实“基层院领导包案”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释法说理、做好群众工作,贯彻“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活动,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使涉法涉诉问题演化成风险矛盾。
四、凝心聚力谋发展,奋力推进新阶段堆龙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检察改革。落实好中央确定的司改政策,积极上报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用好用足检察官员额和择优选升名额,积极做好检察官按期晋升工作和第三批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让一线办案人员更有获得感。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2件,办案量全市基层院第一。
抓实科学管理。高度重视加强业务数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全员、全程、同步、规范”的要求,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流程监控案件10件。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和通报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业务态势分析会,以数据态势分析为基础,科学引导监督,实现精准内控,推动“四大检察”结构更加优化。站在法治建设全局谋划担当,以“案-件比”指标引领解决司法案件无效供给问题,制定《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比”管理办法》,今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024,同比去年下降0.56个点,有效减少了司法程序空转问题。
推进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党在检察领域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落实业务急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建设远程提讯、检察听证室以及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等“科技强检”基层短板项目。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强力对接谋划检察援藏工作,检察长带队前往北京市院、门头沟和石景山区检察院学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益诉讼等检察新业务,不断强化自身造血功能。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参加检答网、各业务部门线上线下培训90余人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弄通理论精研业务,领导干部、部门负责同志带头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区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自治区作风建设精神,主动参与党支部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组织的“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主题演讲比赛,带动干警把素质建设转化为自我提升的高度自觉。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攻坚克难、忠诚履职、开拓奋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激发新时代检察官责任感、使命感,司法办案优质高效、法律监督精准有效、服务大局突出实效。我们深知,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堆龙德庆区全体检察干警致以衷心的感谢日博365官网网址多少_365tiyu_约彩365app下载
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新时代新方位新形势新要求,服务保障堆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监督工作助推堆龙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举措不多;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业务结构有短板;三是检察队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案多人少、人才断档矛盾突出,双语检察官人才匮乏;四是内设机构改革还需大力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深化推进;五是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向科技要检力的方法措施仍不足。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堆龙检察工作总体思路
2022年,堆龙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区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三次党代会、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保障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为首要任务,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立足“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融入保大局、坚守法治促公正、凝心聚力谋发展”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开启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征程,推动堆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强化理论武装,以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新成效引领堆龙检察事业新发展
在学懂检察制度发展史上下真功夫,自觉扛起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这面旗帜,在学习中提升政治领悟力,在担当中提升政治鉴别力、在实践中提升政治执行力。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下狠功夫,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紧围绕解决检察党建工作特别是政治建设工作“好不好”这个核心问题,系统研究、专题部署,向政治建设要检力,以政治思维和政治方式破解制约堆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上下实功夫,把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践,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聚焦中心大局,更加自觉地将堆龙检察工作放到堆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部署,坚持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中行动
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切入点,主动服务堆龙长治久安大局。以司法办案为切入点,主动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带着感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罪认罚从宽、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工作。以服务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为切入点,推进抗疫、发展“两不误”。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切入点,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
三、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确保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创新、与时俱进
抓住“四大检察”关键点和重要环节发力,持续在“做优”“做强”“做实”“做好”上做文章,在精耕细作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在推进“四大检察”职能融合上发力,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切防“机械办案”“自扫门前雪”。
四、全面实施新时代堆龙“西大门”检察强检战略,提升基层检察院执行力和创新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堆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堆龙“西大门”检察创新发展首位度。进一步转变理念、改进方式,坚持建用并举、以用促建,以科技思维和科技方式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提升智慧检务建设水平。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活动为抓手,以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高原检察铁军为目标,从司法体制改革、专业化队伍建设和检察援藏三方面着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坚持强基导向,增强执行力和创新力,以创新看成效、以实绩论英雄,全面提升堆龙检察院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为党的事业保驾护航、为人民守护平安幸福、为社会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永恒不变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拉萨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忘初心、接续奋进,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堆龙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2.【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或考验。
4.【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5.【公益诉讼】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团体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
6.【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执行机关的刑罚执行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制度和活动。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
8.【司法救助】指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